王刚博士《金融法律体系完善与风险防范》课程大纲
一、课程定位与目标
核心目标:系统解析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现状与缺陷,结合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,提出完善法律框架、强化风险防范的路径与策略。
适用对象:金融机构法务与合规人员、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、金融法律从业者、学术研究者等。
二、课程内容框架
模块1:金融法律体系的底层逻辑与现状分析
1、金融法律体系的构成与功能
法律框架:以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商业银行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保险法》为核心的分业监管体系。
功能定位:维护金融稳定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、规范市场秩序、防范系统性风险。
2、现行法律体系的缺陷与挑战
分业监管的局限性:跨行业、跨市场风险监管空白(如金融控股公司、互联网金融)。
法律依据不足:央行金融稳定局等机构缺乏上位法支持,风险处置依赖经验而非制度。
法律滞后性:新兴领域(如数字货币、金融科技)监管规则缺失,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。
模块2:国际金融法律体系比较与借鉴
1、欧美监管模式解析
美国《多德-弗兰克法案》:强化系统性风险监管,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(FSOC)。
欧盟《数字金融法案》(DiFi):平衡创新与风险,规范数据使用与算法治理。
英国“双峰监管”模式:审慎监管局(PRA)与行为监管局(FCA)分工协作。
2、国际经验对中国的启示
统一监管框架:从分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,填补跨行业风险监管空白。
前瞻性立法:针对新兴领域提前布局,避免“监管滞后于创新”的困境。
强化中央银行职责:明确央行在系统性风险防控中的核心地位,赋予其更多履职手段。
模块3: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完善的关键路径
1、立法层面:填补制度空白
《金融稳定法》的突破:
明确国务院金融委的法定职责,统筹金融稳定与改革发展。
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,构建“存款保险基金+行业保障基金+金融稳定基金”三层防护网。
规范风险处置资金来源与支付顺序(机构自救→市场化救助→行业基金→地方政府→金融稳定基金)。
专项立法建议:
制定《金融控股公司法》,规范混业经营风险。
修订《反洗钱法》,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。
出台《金融科技监管条例》,明确算法审计与数据安全标准。
2、司法层面:强化执法与问责
完善金融犯罪立法:加大对内幕交易、市场操纵、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惩处力度。
建立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机制:设立金融法院或金融审判庭,提升专业审判能力。
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:发展调解、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,降低维权成本。
模块4:金融风险防范的实践策略
1、风险识别与评估
宏观风险预警:构建涵盖汇率、利率、债务、资产价格等维度的系统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。
微观风险排查:针对金融机构(如中小银行、保险公司)开展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。
2、风险处置工具箱
传统工具:重组、接管、托管、撤销、破产清算等。
创新工具:
债转股:降低企业杠杆率,化解债务风险。
过桥银行:临时承接问题银行资产与负债,避免风险扩散。
风险处置基金: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,减少对公共财政的依赖。
3、跨部门协同机制
“一行两会一局”协作:加强央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外汇管理局的政策协调。
央地联动:明确地方政府在风险处置中的属地责任,避免“一刀切”干预。
模块5:案例研讨与实战工作坊
1、经典案例深度解析
包商银行破产清算:中小银行风险处置与存款保险制度应用。
蚂蚁集团上市暂停: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的完善。
恒大债务危机:房地产金融风险跨市场传导与化解。
2、实战工作坊
法律条文修订模拟:分组讨论《金融稳定法》草案条款,提出修改建议。
风险处置方案设计:针对某金融机构(如信托公司、网贷平台)设计风险化解方案,评估其可行性与影响。
三、课程特色
1、权威性与前沿性:结合王刚博士参与《金融稳定法》草案评析、巴塞尔协议制定等政策研究经验,解析第一手立法逻辑。
2、实战导向:通过20+真实案例(如地方债务风险化解、互联网金融整治),提炼可复制的风险防范工具与方法。
3、国际视野:对比欧美监管实践,探讨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差异化完善路径。
4、工具支持:提供金融法律数据库、风险处置操作手册等实战资源。
嘉宾演讲授课电话:13811229543(工作日8:30-18:00,仅限演讲其他勿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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