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全生老师简介
著名经济学家,国务院参事室参事。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研究司司长,2008年3月被聘为国务院参事,2013年续聘国务院参事。担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、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。
曾在国家经委、国家计委、国家体改委、国务院生产委、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工作多年,长期从事经济分析、政策研究工作,起草了国务院《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还参加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及医改等政策研讨及制定。
陈全生的主要研究领域为“企业管理”、“企业改革”、“宏观经济”等,研究课题涉及中国矿产资源开发、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、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等。他长期从事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,是我国非公经济政策权威研究专家、著名企业战略管理专家,担任过国内第一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——国务院《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“非公36条”)起草小组组长。
曾提出“百姓只要有房住,不必有住房!”鼓励完善住房租赁制度。
在房地产政策方面提出“允许买房,限制卖房,奖励租房,闲置罚款”等应对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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